老公比我漂亮怎么破_分卷阅读3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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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分卷阅读3 (第2/2页)

着莫末的神经走,让她脑海里描绘出数张与他举动相符的设计图,可是缺乏真正的实践性,设计图终究是一张没用的草稿纸。

莫末在坚持了一个月的了解和接近后,终于败给了灵感缺乏症,再次向阮唐发出邀请:“阮唐啊,关于我们初次见面时的邀请,你还有印象吗?要不要再考虑一下,我是很认真地邀请你。”

阮唐嘬着一根冰棍,毫不犹豫地道:“不要。”

莫末快要哭了:“为什么,你到底觉得哪里不好,我改还不行吗?”

“噢,”阮唐吸完最后一口冰水,舔舔舌头:“你没有我漂亮。”

“……”这他妈还真改不了。

正午的阳光洒落街道,镀上闪烁的金辉。周末的街道口,来往的人群比肩接踵,缘语蛋糕店便成了熙攘人群的歇脚地,他们享受着空调的清凉,捧一杯奶茶,说说体己话,无比惬意。

阮唐照常抱着他的小熊娃娃和零食,出现在路人的视线里,自带聚光灯效应的身材和长相,令他无论走向何处,都有追光灯的视线凝固在他身上。他以前不会在周末人多的时候出现,只是习惯这玩意被莫末惯坏了,时不时叛逆一下,改变他既定的习惯风格。

来自四面八方的视线还未在他身上聚成焦点,便涣散到了路口。

一人背着夺目的阳光迎面走来,脸未看清,一双设计精巧的高跟鞋便先抢占风头,进入众人视野,繁复华贵的花纹设计,让人称奇,顺着鞋面往上,一席红色裙摆长至脚踝,在侧腿间开出一道叉口,蔓延至大腿内侧,随着优雅的步伐走动,修长的大腿若隐若现,再搭上半身露出的肩头,撩人之至。

红色,是强烈的感官色彩,是热情和火辣的象征,能驾驭这颜色的人少之又少,然而来人却用其独特的搭配稳住了这个颜色,减弱了红色带来的强烈感,飘逸的长裙搭配红金相间的高跟,以金为辅,透出高贵之色,红色的艳配上淡妆,于妩媚中透出几分清秀,既不失红色的火热,又不失清秀的优雅,长至背部的发烫了大波浪卷,与红色的钻饰相搭,成熟中尽显独特风姿。

长相也是出众得无可挑剔,只是淡淡的妆容,便将脸部的优点一一突出呈现,细弯的柳叶眉,长而翘的睫毛,高挺的鼻,还有薄如樱桃的唇,单看这些器官没有什么特别,凑在一张脸上便精致得如画一般。

从她拐过路口出现到停住,不过十来步步的距离,她便在这短短时间内,夺走了路人的视线,她像一颗巨大的启明星,把众人的光吸到自己身上,他人黯淡无光,仅她一人闪烁明光。

她迈着优雅的步伐,走向阮唐,她笑看着他,他也在惊讶地望着她。

“二百五的摸摸哒?”阮唐揉了揉眼睛,对自己的视力表示怀疑。

“当然是我,怎么啦,认不出了?”莫末略弯下腰,长发丝缕垂落桌上,扬起一阵茉莉的发香。

“认出了,”阮唐捏起波咭的小爪子,向她挥了挥,“波咭说你今天像小辣椒。”

“好看吗?”莫末转了一圈。

“噢,好看。”阮唐点点头。

“我觉得你今天也特好看,”莫末掐了他粉嫩粉嫩的脸蛋一把,“不过呢,我们谁好看,不是我们说了算,得别人说了算,所以我们今天来比赛吧,比比看谁更漂亮。”

作者有话要说:

其实软糖说的话,都有特别的含义,含义是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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