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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3 (第2/2页)
叶筝觉得挺有意思,就套用了。“哈哈哈哈哈哈!”教室里的同学们顿时发出一阵哄笑,周莹莹的脸更黑了。“小弟,我跟你说,男人不要怂,虽说咱们现在最主要的任务是读书。”“哈哈哈哈哈哈!”同学们再次哄堂大笑。对绝大多数同龄人而言,十七,八岁的主要任务的确是读书。但是诺斯丁的大多数学生不一样。他们含着金钥匙出生,生来就站得比同龄人高,就算是不学无术也无所谓,反正家里有的是钱,一辈子不奋斗,吃着祖辈父辈留下来的财富都可以过上自己想过的潇洒生活。不过叶筝说的也没错啊。不读书是无所谓,可是稍微有点底蕴的人家都不会允许自己的后辈子弟不学无术。所以但凡肯老实到学校来念书的,就算不是顶尖,至少也得让家里的父母长辈看到他在认真念。要是家里环境简单的那还好说,稍稍复杂一点的,你不努力,随时都有可能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“弟弟meimei”抢了风头。竞争不可谓不激烈。就见她眉头一挑,继续说道:“可是喜欢一个人不敢告白,这就是怂。如果她不喜欢你还吊着你,这样的女孩儿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。”“你堂堂秦家的少爷做个备胎你觉得很光荣吗?”“哈哈哈哈哈哈!”同学们再次哄堂大笑,“叶筝,我以前就觉得你情商低,没想到你不是情商低,你是吊炸天啊!哈哈哈哈!”有个好事的男生凑了过来对叶筝说道。“那是必须的!”叶筝抬了抬下巴,一脸的得意,竟然半点都不引以为耻。那个男生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。这样的叶筝还真是耀眼啊。“叶筝,外面有人找你。”就在这个时候,不知道有谁喊了一声,叶筝向门外望去就看到了一个挺拔身影,目光闪了闪,记忆里这个人的名字以及信息一下子就出来了。就听周莹莹冷哼了一声,“哼,还说我,你自己还不是一样,你不是不喜欢沈嘉昱吗?可你还不是吊着他?”“谁说我不喜欢沈嘉昱?”叶筝回眸看了周莹莹一眼,起身向门外走去。周莹莹一脸的不敢置信,又十分不甘心。她之所以看叶筝百般不顺眼,还不是因为沈嘉昱。沈嘉昱是诺斯丁的神话,他长得好,家世好,有才华,成绩好,简直就是所有女孩儿的梦中情人,可是沈嘉昱这人看似温和,对什么人都笑得十分温柔。但是对叶筝却格外不同。周莹莹喜欢的人就是沈嘉昱。所以看叶筝自然就不顺眼了。只可惜,叶筝从来都不接招。周莹莹咬了咬牙,立即就跟了过去。“嘉昱哥,你怎么来了?”原主能认识沈嘉昱除了沈叶两家生意上的来往之外,还有一个原因,叶筝的表哥陆南庭和沈嘉昱的表哥霍启云是好基友。所以因为这层层关系,叶筝和沈嘉昱也就认识了。沈嘉昱的眼睛亮亮的,他是看到了论坛上面的那个视频来的,他比叶筝要大一岁,当初也是诺斯丁毕业的,如今在A大念大一。“来看看你。你怎么又惹祸了?”沈嘉昱望着她这幅朝气蓬勃的模样,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她细软的头发,叶筝一下子瞪大了眼睛,就跟受惊的猫咪似的。沈嘉昱眼底的笑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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