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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72 (第1/2页)
思恬忽然说,他脱出文思凛的怀抱,照着严清被涂掉的联系方式,重新抄了一遍。“巧克力也留下好了……“他想了想,又开心了起来,把扔在一边的点心捡回来,“我也不知道刚才为什么就忽然不喜欢他了。”文思凛有些哑然,他无法跟现在的文思恬解释从前的一切,只轻声说:“你知道哥哥爱你就可以了,要一直记得,不要被别人的话带坏了。”文思恬点点头,很高兴地把东西收拾好,然后准备把花圈搬出去,跟阿佳一起玩。作者有话说:轻松又愉快,我最会写这种了,哭什么!第五十一章下罗金街的公寓新搬来了两位漂亮的年轻人,起初他们不常露面,只在周末会见到他们去附近的餐厅吃饭、去公园散步,再手拉着手一起回家。公寓的楼下种了两大片的向日葵,让文思恬一见钟情,于是文思凛租下了这间与他的上班地点相距120英里的公寓,为此他需要每日起得很早。每当金灿灿的晨光透过窗子打在文思恬的睫毛上,他便俯**子亲亲他的眼角,匆匆出了家门,在临近的面包店买三明治,然后同向日葵转向同样的方向,驱车奔赴公司。这家全球顶尖的AI公司已经连续两年向他发出了邀请,又是在医学影像行业做垂直深耕,文思凛本想进研究所,考虑了许久,还是决定接下这份offer。他没法现在改学医科,能接触相关的行业也好,况且,他希望能为文思恬留存足够的资金,当医学科技能为文思恬更有效地治疗时,他可以随时做好准备。文思恬在家中过了一阵子无所事事的主妇生活,觉得日子有些无聊,每天变着法作妖。他不知从哪里弄到一只口红,趁文思凛睡觉在他衬衫领子上画了个口红印,让面包店的老板以为他不知去哪眠花宿柳了,他不得不气急败坏地赶回家中换衣服,按着文思恬亲得他差点哭出来。第二天文思恬在自己家窗玻璃上写了,“出售各类二手物”,当然没有人会来光顾,只是文思凛发现他把他不喜欢的领带和袜子都打包了起来,准备卖出去。为了让他不再毁灭自己的人生,文思凛便帮助他找到了一份工作,是在镇上的花店。文思凛有详细地介绍过他的情况,同时愿意提供工作岗位的还有一家蛋糕店的老板,但文思凛自作主张替他拒绝了,他怕文思恬一意孤行非要去蛋糕店工作,难免一时犯糊涂吃了别人的东西。文思恬喜欢这份工作,虽然他不常说话,但附近的太太都喜欢这个笑容灿烂的年轻人,每天如果有剩下的鲜花他还可以带回家去,扎成花圈。这样的爱好使得文思凛不敢轻易带华人朋友们回家,但他们都知道他家里有个非常sweet的情人,因为文思恬有时会给他打电话,偶然兴起会用饭盒装一个自己吃剩的甜甜圈给他当零食。他每天辛勤地工作,会简单地与客人聊天,很快与一个性格开朗的工读生成为了朋友,傍晚他会在店里多呆一段时间,坐在店门旁边修剪花枝,眼睛里的光彩像夕阳一样柔和,文思凛的车子会从这里驶过,他在等他一起回家。老师说得对,他站在背后护着他,恬恬会自己学会怎样去爱、去生活。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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