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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Save016 我觉得那很好玩  (第2/2页)
只偷过笔。    它也许是粉的,也许是绿的,也许又粉又绿,总之它很臭美。    它跟其他笔一样插在笔筒里,斜斜的立着,不一样的是其他笔都向右,它却向左(或者其他笔都向左而它向右)。    反正它一定是独自倚在笔筒的一侧,有着明显的疏离感。    你很容易看到它。    落单的家伙向来显眼。    我想它是一定是个不良,是笔里的差生。    为了证明这点我当时还拿起它在试笔纸上画了画——    果然写不出来。    一只写不出字的笔——    居然穿得花花绿绿,自命不凡的离群索居,好像以为自己除了写字还能干点什么其他的事情。    真是贱笔。    ……    我不假思索地拐走了它,不顾它的挣扎。    把它塞进袖口,捏紧袖子,出了文具店。    也许我有偷窃的天赋,也许我只是运气够好——    第一次没被发现。    我挟着我的“人质”,去了附近的公园。    公园有名字,叫宝塔湖。    湖里有鸭,湖中有岛,还有坐桥。    我过桥,上了湖中岛。    找个石凳坐下,解开人质的束缚,让它出来透气。    “再给你一次机会。”我这么想过。    所以按出笔尖,在自己的手背上试试——还是写不出来。    果然是只废笔。    我不喜欢不能写字的笔,不喜欢不能写字却打扮鲜艳的笔,更不喜欢它在笔筒里与其他笔之间的疏离。    我把它扔到地上,跳起来,踩了一下,两下,三下。    它碎裂成块。    但一切还没有结束,绑架与撕票只是我行动的前半。    被踏烂的“尸体残骸”被我用脚聚到一块,拿餐巾纸包起来。    我握着“尸袋”,回到绑架的案发现场,那间光线阴暗的大文具店。    将碎成数块的尸体连同包裹它们的餐巾纸一起,悄悄放回它原先所在的笔筒里。    ……    一次完美的犯案。    无声的绑架,没有目击者的碎尸,忽然回到失踪现场的尸体碎块。    假设让现在的我分析,我也许会说这么做是想要警示些什么,对其他的笔,也可能对我自己。    但我估摸当时的自己没想这么多。    觉得好玩就干了。    哪来那些狗屁理由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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