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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:我喜欢你 (第2/2页)
有心灵感应的,他当然能隐隐感受到小姑娘对他的好感,而他自己何尝又不是?眼看着当年脆弱如碎玻璃的少女成长到今天,他难道真是柳下惠毫无波澜吗? 不,他无法骗自己的。只是刀山火海中,他不愿更不能沉溺在私情之中,更不愿意拖累再也经不起颠沛流离的孟荧。 程真儿的事殷鉴不远,他不得不硬起心肠来,对孟荧说:“孟荧同志,革命工作不该掺加私人感情,难道当年我没有教过你吗?” 话已经说开,孟荧再无顾及,说:“你是教过,但你也别忘了,这种事情但是你自己先犯了,言传不如身教,反正我是没学会。” 郑耀先一时怔住了,竟然有一刻特别理解他从未谋面的老丈人方步亭,好啊,真是翅膀硬了管不了了! 他郁闷地在巴掌大的地方转悠了两圈,才无奈道:“反正你已经做了,我现在想想下一步怎么办吧?”反正后来他们怎么商量的,天知地知作者不知。 吱吱凌晨左右,新屋内又摔出来一个水壶,滚滚热水发出令人畏惧的“丝丝”,声动静之大惊动了不少站岗人员,清楚地听到孟荧的尖叫,“好,好,我明天就回娘家去。你有种,就娶个婊/子吧!” 这才有了徐百川一通电话。 郑耀先是个极有本事的人,这点不仅是孟荧,即使是略有些交集的人,都不会质疑。但是再有本事的人,也很难做到算无遗策。 因为这世界上有本事的人太多了。时局纷乱,各种利益牵扯、亲情羁绊也是变数。 比如说,郑耀先穷尽智慧想出的脱身之法,先被他家“那口子”那枪逼退了三尺,好不容易和她达成了“和解协议”,继续为保命保国精诚合作,但是第二天一早,宫庶等人还没有到,中美合作所门口就来了一群闹事的。 徐百川怒了,“到底是哪个不要命的。一个一个的把我这儿当旅馆了。来人,先给我抓进来进刑讯室。” 报信儿的人一脸苦逼,喏喏说:“四哥,处座,只怕抓不得,这两人,是方家的少爷,也就是六哥的大舅兄啊。” 徐百川顿觉头重脚轻,心里感叹,老六啊老六,我这干哥哥可真是给你cao着亲爹妈的心啊。这怎么人都到监狱里养老了,还是是非不断呢。 但内心再无奈,他也是把郑耀先看得极重的,义结金兰,同生共死不知多少回了,还能真不管他吗?明显不能。所以他只能亲自去大门口,迎接这两位“亲家少爷”。 来人确实就俩,一个二十八九岁,西装革履,很有些儒商的样子;一个则是标准警察制服,虽然年轻些,但明显火很大,见了他出来,就道:“这位长官,郑耀先呢,叫他把meimei还给我们。” 这话就不太好听了,徐百川收起几分客气,道:“方先生,现在虽然是民国了,但女子总归是出嫁随夫的,令妹与我六弟自由恋爱结为夫妻,何来还这一说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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